邵阳市龙须塘老工业区(龙须塘路-古塘路)土壤污染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NZJC2018-GC(SY)-042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阳市龙须塘老工业区(龙须塘路-古塘路)土壤污染治理项目已由湖南省财政厅及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以湘财建[2016]370号和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以湘环函【2017】28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邵阳市龙须塘老工业区(龙须塘路-古塘路)土壤污染治理项目
2.2 建设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
(1)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项目总体要求的质量标准:现行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通过项目主管部门的工程验收。项目采用稳定化/固化技术修复的重金属污染土壤,土壤修复目标参照《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标准》湖南省地方标准(DB43/T1165-2006)居住用地标准;验收采用土壤浸出液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治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经处理后排放浓度小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中有关规定及、行业相关规范。
2.7 本次招标范围:对邵阳市龙须塘老工业区(龙须塘路-古塘路)土壤污染治理项目的施工、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负责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项目管理承包,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2.8工程造价:约18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且近三年内(即2015年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合同额1500万元(含)以上类似工程业绩(指:固废安全处置工程或固体场地污染修复工程,以类似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为依据,提供省级发改部门指定媒介发布的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联合体中标的业绩以施工业绩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没有在建项目,拟任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保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
3.4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且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3.5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所在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证明;
3.6 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施工质量事故等情况;
3.7 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指招标人下属单位、 、子公司或为招标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施工设计服务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时间
4.1 投标单位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持①单位介绍信②法人代表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④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⑥拟任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证。⑦施工员、安全员岗位证书及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⑧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工地专职安全员、施工管理员在本单位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⑨入湘施工许可证(仅省外企业提供)⑩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指:固废安全处置工程或固体场地污染修复工程,以类似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为依据,提供省级发改部门指定媒介发布的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联合体中标的业绩以施工业绩为准)(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湖南省以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报名,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4.2获取文件时间、到邵阳市(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行政中心附属楼市)进行验证和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可于2018年8月9日~2018年8月13日17:3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下同)在邵阳市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前往代理机构领取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8月30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4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5.3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湖南省以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拾万元整,递交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7.2采用银行保函的受益人为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
7.3采用银行转账的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人在邵阳市 网 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填写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