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业主委托,现对准能物资供应中心2018年第十批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编号:CSIEZB180304949
2.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本项目分为二十六个包次,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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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 |
使用单位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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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包 |
多媒体教学设备、3D打印机、投影仪、笔记本电脑 |
详见技术要求 |
哈尔乌素露天煤矿、生产服务中心 |
台 |
12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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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包 |
直流屏、不间断电源专用电池柜、剪式高空作业台、电缆故障点测试仪、埋地管道地下漏水检测仪、铸铁工作台 |
详见技术要求 |
公用事业公司 |
台/套 |
9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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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包 |
高压水切割机 |
详见技术要求 |
准能保卫处 |
台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到达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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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包 |
模拟人、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等设备 |
详见技术要求 |
准能保卫处 |
套 |
18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到达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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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包 |
高压水切割机 |
详见技术要求 |
哈尔乌素露天煤矿保卫处 |
台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到达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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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包 |
模拟人、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等设备 |
详见技术要求 |
哈尔乌素露天煤矿保卫处 |
套 |
16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到达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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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包 |
便携式图片处理器、报样打印机、后期制作系统等设备 |
详见技术要求 |
新闻中心 |
套 |
7 |
签订合同后2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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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包 |
更换库房门 |
详见技术要求 |
物资供应中心 |
套 |
19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到达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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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包 |
机械液压实训装置、超声波无损探伤仪、多媒体电教设备 |
详见技术要求 |
维修中心 |
台套 |
7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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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包 |
重型卡车电气控制模拟系统、逻辑分析仪、电气控制实训装置、电气控制实训台(装置) |
详见技术要求 |
维修中心/生产服务中心 |
台套 |
9 |
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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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包 |
高频脉冲绝缘结构试验仪、电导率测试仪、浸水试验装置 |
详见技术要求 |
维修中心 |
台套 |
3 |
合同签订后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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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包 |
挠槽机 |
详见技术规范 |
维修中心 |
台套 |
1 |
合同签订后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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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包 |
全自动洗地吸干机 |
详见技术要求 |
维修中心 |
台套 |
4 |
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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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包 |
移动式大型镗孔机 |
详见技术要求 |
维修中心 |
台套 |
1 |
合同签后起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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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包 |
移动式焊烟除尘机、便携式乙炔探测仪 |
详见技术要求 |
维修中心 |
台套 |
10 |
合同签定之日起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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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包 |
电锅炉 |
详见技术要求 |
大准铁路公司 |
套 |
1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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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包 |
蒸汽锅炉 |
详见技术要求 |
公用事业公司 |
套 |
2 |
自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供货,供货后一个月内完成拆旧、安新、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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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包 |
热水锅炉 |
详见技术要求 |
生产服务中心 |
台 |
3 |
自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供货,供货后一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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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包 |
电热水锅炉 |
详见技术要求 |
生产服务中心 |
台 |
3 |
自接到中标通知书起3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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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包 |
流量计 |
详见技术要求 |
生产服务中心 |
台 |
8 |
合同签订后15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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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包 |
浊度分析仪、PH电导溶解氧水质分析套装、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详见技术要求 |
生产服务中心 |
台 |
9 |
合同签订后15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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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包 |
柴油发电机组、手动液压单臂吊等设备 |
详见技术要求 |
哈尔乌素露天煤矿生产服务中心 |
台 |
5 |
合同签订后2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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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包 |
电热水锅炉(含控制柜) |
详见技术要求 |
哈尔乌素露天煤矿生产服务中心 |
台 |
1 |
自接到中标通知书起15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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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包 |
浊度分析仪、PH电导溶解氧水质分析套装、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详见技术要求 |
哈尔乌素露天煤矿生产服务中心 |
台 |
3 |
合同签订后15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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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包 |
柴油发电机组、汽油伐木锯等设备 |
详见技术要求 |
准能生产服务中心 |
台 |
7 |
合同签订后2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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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包 |
LKJ-15模拟装置、LKJ-15综合诊断仪、便携式LKJ模拟运行校验装置、 |
详见技术要求 |
大准铁路公司 |
套 |
11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注:上述货物交货时间为到达使用现场的时间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企业注册资金要求:第1、3、4、5、6、7、8包每包必须大于等于100万元;第12包每包必须大于等于200万元;第2、9、10、16、20、21、22、24、25、26包必须大于等于300万元;第13、15包各包必须大于等于500万元;第11、14、19、23包每包必须大于等于1000万元;第17、18包投标单位是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不小于8000万元;投标单位是代理商的,注册资金要求不小于3000万元(所代理的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小于8000万元)。
3.3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度(2015-2017年度)的审计财务报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视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最近三年度(2015-2017年度)营业收入第1、3、4、5、6、7、8、12、13包每包每年必须大于等于200万元,第9、10包每包每年必须大于等于300万元,第11、14、15、16、19包每包每年必须大于等于1000万元,其余每包每年必须大于等于500万元,并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亏损;
3.4对于2015年及以后成立的公司,未能出具近三年度(2015-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表的投标人,可以由其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资信证明;
3.5本项目第16、19、23包只接采用顺丰快递寄付的方式对招标文件的发票进行统一邮寄。投标人可通过“交易信息”→“我的费用”→“已交纳”→“发票进度”查询发票的快递进度。
4)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人交费成功后,可在系统客户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7.2采用上述方式进行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
(1)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授权书、(3)本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证明材料、(6)本招标公告第4条“业绩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8.现场踏勘:本项目17、18、19、23包需进行现场踏勘、测量,了解现有锅炉房锅炉大厅具体情况,保证设备合理布置。现场踏勘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及
投标人请于开标当日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届时请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 发布媒体:。
11.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she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