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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联通黑龙江哈尔滨道里区通达街259-2号民安小区2栋一层房产出租公开招租项目招租公告(二次)

   日期:2018-08-1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2018年联通黑龙江哈尔滨道里区通达街259-2号民安小区2栋一层房产出租公开招租项目招租公告(二次)本招租项目2018年联通黑龙江哈尔
2018年联通黑龙江哈尔滨道里区通达街259-2号民安小区2栋一层房产出租公开招租项目招租公告(二次)
    本招租项目2018年联通黑龙江哈尔滨道里区通达街259-2号民安小区2栋一层房产出租公开招租项目(二次)(项目编号:TTSC-HRB-20180802-1A)已由联合网络通信 哈尔滨市 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招租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租。
1.招租房产概况
1.1  招租房产位置:哈尔滨市通达街259-2号民安小区2栋一层。
1.2  招租范围及概况:
该房产位于哈尔滨市通达街259-2号民安小区2栋一层,建筑面积32.50平方米,使用面积25平方米。
该房产出租方无产权证,可向承租方出具出租方所属证明资料,签订合同时使用出租方现名称。出租方无房屋设计图、消防验收手续及资料。
1.3  租金及租期:
(1)年租金起租总价为2.46万元/年,含供暖费、物业费,不含水、电、燃气费等其它费用。
(2)租赁期限3年。
(3)起租日:出租方实际搬出且房产使用权移交之日为承租方房屋装修期开始日,装修期为一个月,装修期出租方不收取租金。装修期后的第一天起,即为起租日。
(4)出租方以房屋现状对外出租即“裸租”,不承担任何费用的支出。
1.4  项目定位:该处房产只允许做办公、仓买、仓库、餐饮、美发等经营服务行业,对于娱乐等扰民行业不做招租对象。
2.承租方资格要求
本次招租对潜在承租人进行资格审核,具备以下条件的可参与投标:
2.1、承租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2.2、未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3、不可偏离项(不满足则废标):
(1)承租保证金
承租方必须在开标2日前,向 交纳承租保证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承租方凭借合同原件、已交纳第一年租金收据、房屋押金收据,以上资料缺一不可,向 申请退还承租保证金。
(2)房屋抵押金
合同签订前,承租方需按第一年租金的20%交纳房屋抵押金,合同到期后,出租方接收房产并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房屋抵押金。
(3)房屋租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承租方交纳首年房屋租金,以后每年租赁期满前一个月,交纳下年租金。
(4)装修保证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时,应按第一年租金的20%交纳装修保证金。装修期为一个月。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整体结构,房屋装修改造后,如无改动和房损等情况,此装修保证金一次性无息返还给承租方,否则按房损价格扣除。如承租方未按约定交纳房屋装修保证金,取消承租方中标资格。
(5)房屋以“裸租”的方式进行出租
出租方不承担房屋维修、保洁等费用支出,出租方不出现任何方式的投资。承租方所产生的税费、管理费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房屋供暖设施设备、上、下水管线,电源线路,供电设备的维修更新,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包括办理各种手续用电、用水等),涉及的日常管理和发生的房屋修缮等事项均由承租方负责。
(6)房产招租定位
该处房产只允许做办公、超市、餐饮、旅店、美发等经营服务行业,对于娱乐等扰民行业不做招租对象。
(7)承租方对房屋的使用约定
a、不得转租或部分转租房屋,承租方不得与第三方共同使用该处房屋。
b、如有需要,承租方自行负责牌匾、宣传物料等相关手续审批并承担相关费用。
c、承租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在不改变房屋整体结构前提下,自行设计装修改造,并将设计方案、设计图纸交给出租方,经出租方审核后,方可施工。承租方应按照约定用途使用房屋,按时交纳承租费用。
d、出租房屋电容量以目前现状为准,承租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电源、电路进行改造,对用电进行增容,并承担增容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租赁期满,对电源、电路改造及电容量的增容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承担资产转移费用。
e、承租方根据需要对该房屋增加设施设备,租赁期届满,所增加设施设备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承担该增加设施费用。
f、此房屋前期承租方欠缴水、电费共计人民币500元,由本次承租方支付所欠缴的费用,否则不预投标。
g、此房产有单独水表,承租方按水表指数支付水费。
h、楼上为居民住宅,与居民住宅共为一栋楼,承租方不得影响楼上居民,如影响居民承租方应自行协调解决。
(8)消防、用电安全
a、承租方负责承租装修区域内的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并按照有关标准制定动火、用电、高空作业等装修施工安全防范措施。
b、承租方用电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不准乱拉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使用不符合标准的电源设备、设施以及保险装置。
(9)火灾和安全事件责任
a、房产租赁期内,发生火灾或其他人身伤害等一切安全事故,造成出租方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等一切损失的,均由承租方负完全赔偿责任,由此引发的行政、刑事等责任亦由承租方承担。
b、禁止将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带入房屋内或实施其它有害于房屋安全的行为,尤其注意防火安全,因违反本款给房屋或出租方及其他业户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c、因不可抗力或非因出租方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出租方概不负责。
d、承租方不得在承租房屋从事违反社会治安,安全和其他的违法行为,或损害公共利益行为。
(10)其他事项
a、租赁期满承租方交回房屋时,必须保证房屋设施正常使用,出租方负责验收。
b、承租方如拖欠各种费用超过30日,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没收房屋抵押金,有权对所出租的房产进行任何处置,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c、承租方接受出租方合同模板各项条款。
d、合同到期后,我公司不再以续租形式进行续租。如我公司此房产继续出租,重新进行评估,进行公开招租。
3.报名及招租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承租人,请于2018年08月14日至2018年08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加盖个人指纹的复印件,以上资料需一式一份,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招租文件。地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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