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潜在投标
玛瑙山矿采空区治理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于2018年8月8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说明:
- 原招标公告增加7.3 投标人(或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原招标文件中前附表10.3变更为“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 原招标文件中设计业绩变更为“近5年内(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承担过的1个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不低于 500 万元的采空区治理工程设计业绩。设计类似业绩以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原件为准”。
- 项目所需补充的前期资料已经在《郴州市 》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其它内容不变,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