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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塘片区安置房工程设计

   日期:2018-08-1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岳麓山大学科技城科创服务中心及景区相关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湘新发改函【20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岳麓山大学科技城科创服务中心及景区相关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湘新发改函【2018】8号批复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岳麓山大学科技城建设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中塘片区安置房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塘片区安置房工程设计

2.2建设

2.4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估算69152.29万元。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为90天;

(1)签订合同后30天内,提交方案文件;

(2)方案通过技术审查后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建设期全过程;

(5)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业主方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2.7招标范围:

中塘片区安置房项目的整体规划方案设计(含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专项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单体、景观、人防、公建及地下室、含弱电及监控系统深化图、给排水、亮化、钢结构、雕塑、幕墙、雨棚、门窗栏杆深化图、幼儿园小学和物管用房及社区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的二次装修设计、施工阶段临时支护以及永久性支护等)及方案设计阶段估算、初步设计阶段概算以及施工阶段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并根据要求编制工程检测方案(包含桩基、设备、材料等),配合编制施工措施方案。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总建筑面积为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3.4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高级及以上职称。

3.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8年5月至2018年7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8年5月至2018年7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类似业绩的证明资料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的签字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时间为准。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 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5.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8月13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图纸。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8月17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及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9月27日 9 时 00 分,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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