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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电建水电开发公司克州新隆公司克孜勒苏河流域集控中心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招标

   日期:2018-08-1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克州新隆公司克孜勒苏河流域集控中心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合同编号:KZH2018/T01)1.招标条件克孜勒苏河流域集控中心配套

克州新隆公司克孜勒苏河流域集控中心

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合同编号KZH2018/T01

1.招标条件

克孜勒苏河流域集控中心配套设备安装工程位于新疆克州乌恰县境内,工程建设资金为招标人自筹和银行贷款,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工程工期:20190110日前具备投运条件。

2.3招标范围:

(1) 招标人提供的设备及材料卸车、转运、保管、安装、调试、验收;

(2) 照明、空调、新风系统、消防系统、综合监控系统、5吨液压柴油叉车、柴油发电机及附属设备的供货、运输、卸车、转运、保管、安装、调试、验收;

(3) 机房、UPS室、蓄电池室、主控室的装修改造施工,柴油发电机室的建设施工,集控中心屋面防水处理,集控中心的接地、二次配线、配电、综合布线等施工;

(4) 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和临时设施的修建、运行维护与拆除。

本项目具体招标内容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 资质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足够的流动资金;

(3) 业绩要求:近5年具有水电站或集控中心电气设备安装业绩2项;

(4)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银行资信;

(5) 其他要求:本招标工程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 为本标段的发包人;

(4)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 与本标段的发包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 与本标段的发包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 与本标段的发包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 被责令停业的;

(10)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3 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中应提供下列资料:

(l)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2) “近三年财务报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5) “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814日~818日,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北京时间,下同), 下午16时至19时,在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乌恰镇黑孜苇路24号克州新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办公楼3320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上须盖单位鲜章);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上须盖单位鲜章);

5)标书款电汇回单(采取银行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

4.2  每套招标文件收工本费¥150元,资料费¥350元,合计¥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可采取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单位银行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户名:克州新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账号:1070 4422 5583

      行:银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分行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931030分,地点为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乌恰镇黑孜苇路24号克州新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办公楼3312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书面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  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有限有限公司(http://scdl.sinohydro.com/网站上发布。

7.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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