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城遗址(爆轰试验场)建设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
本招标项目原子城遗址(爆轰试验场)建设项目第二次已由以北发改[2017]40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晏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14日至2018年08月20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30时至17:30时,在青海省 网(111.44.251.34)网上报名,并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网上报名回执复印件到河北卓越工程项目管理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万达SOHO2号楼11418室)报名。招标人拒绝延迟的报名人。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获取方式自2018年08月14日09:00至2018年08月20日17:30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且于2018年08月14日至2018年08月20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投标报名登记表到河北卓越工程项目管理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万达SOHO2号楼11418室)领取纸质版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另购,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9月05日09: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递交内容相同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和未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导入。
7.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9月05日09:00,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q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