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监狱罪犯配餐中心冷库项目招标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监狱
资金来源:其它
1.招标条件
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监狱的委托,对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监狱罪犯配餐中心冷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对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2.3招标范围: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补充文件)。
2.4招标控制价:237372.49元(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在境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
3.1.3近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竣工日期为准)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须包括合同关键页、金额页、签章页,否则一律不予认可,复印件加盖公章];
3.2信誉要求
3.2.1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能按合同约定履约,重合同守信誉。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1日至2018年8月15日,每日上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图纸费用:自行复印。(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6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18年8月16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