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武汉联通地铁广告投放项目(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2018年武汉联通地铁广告投放项目(第二次)已批准,招标人为联合网络通信 武汉市 ,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编号: HBXT2018-13174
2.2 项目名称:2018年武汉联通地铁广告投放项目(第二次)
2.3 项目性质:服务
2.4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本次招标为2018年武汉联通对武汉市地铁内广告投放进行采购,各标段采购均包含:品牌列车、创意全包车、站厅/站台/通道灯箱、屏蔽门贴、主题站厅、主题站台、创意型通道、创意型站厅。后期根据实际需求,在各标段预算内选择性投放,以实际投放媒体形式和数量为准。
2.5 采购预算:本项目总预算630万(含税),594.34万(不含税),增值税率6%。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六个标段;
标段一:地铁1号线广告投放,预算金额:50万(含税),47.17万(不含税);
标段二:地铁2号线广告投放,预算金额:180万(含税),169.81万(不含税);
标段三:地铁3号线广告投放,预算金额:150万(含税),141.51万(不含税);
标段四:地铁4号线广告投放,预算金额:150万(含税),141.51万(不含税);
标段五:地铁6号线广告投放,预算金额:50万(含税),47.17万(不含税);
标段六:地铁8号线广告投放,预算金额:50万(含税),47.17万(不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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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申请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或等值货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广告发布;
3.2 申请人需具备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资格(提供如税务登记证副本须加盖“一般增值税纳税人”章或提供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申请人必须提供本项目对应标段所采购广告位有效的、合法的广告经营或广告发布许可证明材料。
3.4 申请人须在湖北省武汉市内设有服务机构,能提供本地化服务,或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在武汉市设立服务机构保障本地化服务质量,并提供本地服务机构证明文件;
3.5 本项目不接受一级代理商和一级以下代理商同时参加,若一级代理商及一级以下代理商均参与投标的,则一级以下代理商的申请视为无效;
3.6 其他通用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遵守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申请人2014年至今的服务中未出现严重违约、重大的服务及质量问题、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
(5)申请人存在以下不当行为,经查实后列入联通黑名单,并采取相应的业务禁入或人员禁入措施: ①通过行贿或者其他非法手段谋取非法利益,致使联通员工违反法律、法规并被追究责任的; ②在采购活动中,存在串标、围标、骗标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行为的; ③有联通各级领导人员或其配偶、子女、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从事经营活动或代理相关业务; ④其他危害联通利益的行为。
(6)申请人应对预审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伪造文件,将取消项目参与资格。招标人进一步对预审文件真实性核查时,如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依照招投标法和合同法追究申请人的责任。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8)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查封、扣押的;②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③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④申请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申请人中标后转包、分包; ⑥被列入联通或湖北联通供应商黑名单并采取相应业务禁入或人员禁入措施的。
(如经核查存在上述情形,将处以不低于合同额5%的违约金至取消合同、追究违约责任)。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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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有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于2018年08月14日17时00分至2018年08月20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湖北信通通信 电子招投标平台 /进行“用户身份注册”(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可直接进入供应商登录),注册完成后进入“供应商登录”,选择“报名/购买标书”,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的购买和下载。注册、文件购买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hinaun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