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简述
2.1.2建设规模:解决14个乡镇,46个村委会,347个村小组,共计26932户127185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43403人)的饮水安全巩固问题。
2.1.3计划投资: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招标,具体发生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1.4计划工期:21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2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PE管材、PE管配件及缓释消毒器采购;
第二标段:建筑工程及机电设备及安装(含消毒设备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塑管(PE、PPR、PVC)及授权经销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产品的生产或供应能力(如投标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应有许可证);需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卫生检验报告、卫生许可批件等证件;
3、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5~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
4、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5~2017年)承担过一件及以上类似工程供货业绩;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6、参加投标的厂家三年内无违法违纪经营行为;
7、如果投标申请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时,必须有制造生产厂家授权书或产品代理授权证明;
8、如果制造厂家参加投标,则不得再授权其他的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9、提供样品介绍图片资料:应对外观质量评价、样品齐全(包括配件)、标注参数。
10、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的管材及其他管道配件附着物品的生产厂家授权书(包括管材及管件,并承诺不更换品牌)。
3.2 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
2、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3)具备施工安全生产许可相关资质(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15年-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5~2017年)承担过1件(含1件)以上类似施工业绩(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业绩必须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6)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7)、根据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红河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和实名制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施工总承包企业须承诺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并在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用于农民工工资支付。
8)、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格: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至少承担过1件类似或同类工程项目工作;技术负责人资格必须具备水利水电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且专业需为水利水电相关专业。
3.3 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报告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方法
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于 2018年08月24日上午08:00时至08月30日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