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昌润国电热力 聊城开发区汽改水工程光岳路至李太屯一次网施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08-2157)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聊城市
一、招标条件
聊城昌润国电热力 聊城开发区汽改水工程光岳路至李太屯一次网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信息技术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聊城昌润国电热力 聊城开发区汽改水工程光岳路至李太屯一次网施工,建设地点为聊城市开发区光岳路、凤凰新城规划路、华山路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聊城昌润国电热力 聊城开发区汽改水工程黄河路至滨河分支一次网施工项目:本工程采用招标人提供主材,施工及探伤均由投标人负责的承包方式。
在光岳路DN600管道开口,沿规划路向东敷设 2×DN500管道开沟长度800m到华山路;沿华山路向北敷设2×DN450管道开沟长度448m;2×DN400管道开沟长度188m到李太屯一、二期;含顶管过路两处,DN500、DN450各一处;在光岳路DN600主管开口到馨润花园DN250管道施工,开沟长度13米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二)专用资格条件:
(001)聊城昌润国电热力 聊城开发区汽改水工程黄河路至滨河分支一次网施工项目的投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