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沙漠胡杨林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胡杨民俗风情街智慧生态治沙体验中心布展设计施工
一体化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金塔沙漠胡杨林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胡杨民俗风情街智慧生态治沙体验中心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EPC)项目经金塔县发展和改革局“金发改投资[2018]110号”文件立项批准建设,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
2.项目
3.智慧生态治沙体验中心概况: 该体验中心为框架结构,层数为二层,一层层高4.2m,二层层高4.1m,建筑总高度8.2m,占地面积272.92㎡,建筑总面积538.70㎡,周边与胡杨民俗风情街美术馆、研究院相邻。 4.招标范围:智慧生态治沙体验中心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包括方案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文案编制、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施工管理及后期试运营服务(从工程设计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程内容) 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6.资金来源:银行贷款 7.建设周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9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2月3日 总 工 期:75日历天 二、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3.承担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承建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和中级以上职称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以上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设备采购安装、施工管理及后期试运营服务管理能力。 4、本项目(设计、施工)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需提供本项目班子人员(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机械员)2018年1月至6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单位印章;财政供给的设计单位提供行政主管部门(人事、财政、教育等)已缴纳社保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家数过多采用资格预审。 三、投标人报名须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