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日照电厂1-4号炉给煤机变频器低电压穿越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08-2223-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烟台市
一、招标条件
华能日照电厂1-4号炉给煤机变频器低电压穿越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东发电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电力行业标准《发电厂及变电站辅机变频器高低电压穿越技术规范》(DL/T1648-2016)的相关要求,对华能日照电厂#1、2、3、4号机组给煤机变频器低电压穿越改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1)华能日照电厂1-4号炉给煤机变频器低电压穿越设备采购;#1、2、3、4号机组结合检修机会进行20台给煤机变频器低电压穿越改造。主要内容:设备采购(含低电压穿越装置、电缆等)、设备安装、接线、调试、试验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华能日照电厂1-4号炉给煤机变频器低电压穿越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条件
1.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通过电科院或国网电科院的产品功能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
2.投标人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现认证。
3.投标人所供设备必须是在600MW及以上机组使用的成熟品牌且具备在国内至少3个电厂600MW及以上机组稳定运行两年以上业绩,提供用户业绩证明和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及能够证明业绩的页面等)。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8年8月14日08时30分到2018年8月20日17时00分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 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仅限个人网银)。
2.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