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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联通江西省分公司电子商务运营中心第三方物流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

   日期:2018-08-1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4    
核心提示:2018年联通江西省 电子商务运营中心第三方 物流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本招标项目为2018年联通江西省 电子商务运营中心




2018年联通江西省 电子商务运营中心第三方
物流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本招标项目为2018年联通江西省 电子商务运营中心第三方物流服务招标项目、招标编号:JTF201807001-1,招标人为联合网络通信 江西省 ,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18年7月19日在 、电力招标采购网 、联通合作方门户 上同时发布第一次招标公告。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人数不足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招标失败。现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为实现全省集约化管理,计划由省分统谈统签,签订框架协议,上架到电子商城,由市 在商城下单,提高第三方物流服务水平。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承接线上商品发货工作、线上卡类的激活充值工作等,对寄送的商品进行检查、核对、严密性包装,妥善保管、及时反馈用户的退件,及时进行账单核对、开具发票等。使用单位:江西联通省分本部及各地市 。

服务标准及要求:达到本招标文件及现行、行业评定的合格标准。

合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日起一年期。

项目预算: 1105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项目实施区域:江西地区。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取2名中标人,划分份额为:70%、30%。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预算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2.2 具备邮政管理机构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快递、运输等相关业务。

2.3 投标人须已经完成与联通总部商城的系统对接测试并通过(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15个自然日内完成与联通总部商城的系统对接测试并通过,提供承诺书原件(若中标后无法按承诺履行,即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递补的原则,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4投标人需承诺:(1)具备交付时提供对用户激活、充值引导、二次业务推荐办理服务能力;(2)具备签收环节用户身份核验能力;

2.5投标人需承诺提供物流系统后台的全省查询权限,用于考核和监控订单派送时效。

2.6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7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2.10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

4.2.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21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2 招标文件

4.2.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4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可通过网银转账、银行电汇等方式,不接受现金,汇入账户详见本章8.联系方式)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 “联通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 /)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5日10时30分。

投标人因招标人系统故障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问题,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成功上传投标文件。

除电子招投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投标人不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不能解密的情形外,因其他原因导致部分投标人不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不能解密的,均视为该投标人放弃本次投标。

5.2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

纸质投标文件仅在“联通电子招投标平台”系统出现问题且无法排除的情况下才启用。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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