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太白镇污水—鑫龙佳苑东西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招标
当涂县太白镇污水—鑫龙佳苑东西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招标
招标编号:招标编码:dlztb.com_20180813_4464129838930996
项目编号MASGC-18LX0704
项目名称当涂县太白镇污水—鑫龙佳苑东西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发包人当涂县太白镇
资金来源财政
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当涂县太白镇。项目规模:DN600牵引拖拉PE实壁管,DN500牵引拖拉PE实壁管,DN400聚乙烯塑钢缠绕管,φ1000混凝土检查井,φ1000混凝土沉泥井,φ1250混凝土沉泥井,1300mm×1600mm闸槽井。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6。历天(具体开工时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346685.66元
下浮比例
及成交价按项目控制价下浮20%即为成交价。
成交价为:1077348.53元,成交价其相应子目综合单价同比下浮。
投标人
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2018年度当涂县政府性投资和村(社区)集体投资零星工程的施工企业库》内市政工程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信誉要求:
(2)投标人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4、比选单位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比选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比选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比选单位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比选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报名方式1、投标人可于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16日17:30(即报名截止时)下载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