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便民警务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格尔木市便民警务站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格尔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标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格发改【2018】第24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财政(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格尔木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05957001001
标段名称:格尔木市便民警务站建设项目
发包内容:13个警务站建设,每个50平方米,总面积650平方米。
计划工期:90天
合同估算价:158.28万元
保证金子账号:[户名:格尔木市行政服务和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近三年内须具有海拔2000m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类似项目描述)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投标人近三年内社会信誉良好,未处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等问题被或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投标活动的情形; (2)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信用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信息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获取方式自2018年08月16日09:00至2018年08月22日17:30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9月05日09:3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9月05日09:30,
6 、发布公告发布媒介
■ 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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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qhe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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