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联合网络通信 鞍山市 2018-2019年房屋维修、装修工程设计项目(招标编号:CULN-AS-2018080015A)项目业主为联合网络通信 鞍山市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联合网络通信 鞍山市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发起二次招标,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规模:本次招标为联合网络通信 鞍山市 2018-2019年房屋维修、装修工程设计项目,其中包含房屋改造装修、营业厅改造装修、其他土建工程三部分2018-2019年设计服务的框架协议采购。
2.2招标范围:
① 房屋改造装修项目:包括室内、外装修、水暖、消防、强弱电改造项目。
② 营业厅改造装修项目:包括室内、外装修、门楣装修等改造项目。
③ 其他土建工程:包括新建其它附属建筑及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外管网改造、屋面及地下室防水、院区工程等。
2.2设计费预估金额:30万元(不含税)
2.3项目建设
2.4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2年或预估金额执行完成(先到为止)。(预计服务期2018年9月30日至2020年9月29日)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推荐中标候选人及确定中标人原则:
2.6.1 本项目共选取1名中标人,采用综合评估法,推荐全部有效投标人中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当出现多个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设计方案得分由高到低、资信业绩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比较,确定排名顺序;
2.6.2 如公示期内无异议,则确定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2.6.3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投标报价折扣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
3.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的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3投标人须具备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国内同类(房屋改造装修)工程的设计服务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及日期页等;提供框架协议应附对应的采购订单及发票,资料不全、不清晰、评委无法确定的将不予认可。
3.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近期对外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专票无"代开"字样)。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其他要求:
3.8.1投标人为外市注册的企业,须承诺中标后20日内在鞍山市内建立派驻机构,如中标后不满足承诺,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
3.8.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 年8月16日至2018 年8月2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6.1.1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6日10时30分; 6.1.2投标文件递交
6.2.1本项目招标在“平台”线上与线下同时进行,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提醒: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
6.2.2未按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者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已接收的纸质版文件予以退还。
6.2.3上传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注:投标人须严格按照 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编制上传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各项材料须编辑在对应的模块中,未在对应的模块编辑的投标材料,评标委员会将做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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