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概况
2.2项目名称:秦山核电QF-OT104、105、106、204、205、206及Q1-OT119、120、121大修期间EPP、PTR系统设备操作、维修现场服务框架协议
2.3招标范围:秦山核电方家山两台机组QF-OT104、105、106、204、205、206及30万千瓦机组Q1-OT119、120、121等九次大修期间EPP、PTR系统设备操作、维修现场服务。具体包括人员闸门、应急闸门、设备闸门、通道闸门、水闸门、生物防护门、盲板、主螺栓螺母及其它相关附属设备。
2.5计划工期:每次大修工期35至45日历天
2.6验收标准: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及相关行业标准。
2.7招标控制价:RMB2320000.00元(含税;按九次大修项目清单合计。)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3.3发售时间:2018年8月16日17:00— 2018年8月22日17:00(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8年9月17日9: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5)业绩要求:具备两次及以上核电厂大修期间核岛内机械类设备检修业绩。
(6)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三年及以上核电厂核岛内机械类设备检修项目管理经验;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三年及以上核电厂核岛内机械类设备检修工作经验。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