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黑臭水体项目(白云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门县黑臭水体项目(白云沟)已由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招【2018】3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石门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门县黑臭水体项目(白云沟)
2.2 招标编号:HNZJC2018-GC(CD)-065
2.3建设
2.5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保修
2.8 招标范围:包括白云沟主沟和支沟沟渠水体清淤,垃圾清除,岸线截污管道敷设、检查井砌筑,海绵城市建设、沟底及坡岸、生态沟景观打造工程施工和安装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8年09月07日13时3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账 号:由投标人网上自助获取
注: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在“电力招标采购网”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 2018年08月16日至2018年08月22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电力招标采购网(网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电力招标采购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09月07日13时30分,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