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洮县洮丰19#楼棚户区改造项目室外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已由临发改发[2018]34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洮县城市投资开发 ,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临洮县城市投资开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本项目主要包括修建院坪522㎡、道路155.65㎡及进行室外绿化;铺设室外雨水管网248m、室外污水管网215m、室外采暖管网395m;同时安装室外供电、弱电及照明工程等。
(二)工程建设
(三)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9月13日,竣工日期为2018年11月11日,工期60日历天。
(四)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施工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省外建筑企业需向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企业基本信息登记。
(四) 投标人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五)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六)投标单位需要提供一份PDF电子版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并单独密封。
五、报名方式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携带资料:联系人资料(姓名、
3、报名成功后缴纳500元招标文件费用(售后不退)。 六、公告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公告时间,2018年8月16日至2018年8月20日,在“”发布招标公告。 (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8月16日至2018年8月20日。 (三)获取方法:报名成功后邮件发放。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7日10时00分, (二)在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必须递交一正一副纸质版投标文件。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有关规定施工提供不少于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递交须知: 1、投标保证金以非现金方式提交。 2、投标人(采购人)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及公司帐号必须与投标人(采购人)资格审查表内容一致,不得以 、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户名:甘肃浩元工程造价咨询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