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余热锅炉电动执行机构招标
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余热锅炉电动执行机构招标
天津2018-08-16
招标编码:CBL_20180816_110393969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他
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余热锅炉电动执行机构采购
招标编号:HNZB2018-08-1038
本招标项目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余热锅炉电动执行机构招标人为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余热锅炉电动执行机构采购设备材料进行招标。*************************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供货范围:高压、中压、再热蒸汽电动执行机构各1台;高压、中压、低压给水电动执行机构各1台;高压蒸汽、再热蒸汽启动排汽电动执行机构各1台。共计8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1.3对于未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所供产品的生产商应有5年及以上工业自动化的研发生产经验;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应有同类产品的生产或品牌销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3.2.3本次招标是否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标单位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8月16日16时起至2018年8月22日17时止(北京时间)进行报名,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18年8月16日至2018年8月24日)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2.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5招标文件费: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