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王沟矿井及选煤厂项目61610 工作面顺槽二标段招标公告
一、项目简介:
龙王沟矿井及选煤厂项目隶属于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龙王沟井田北邻薛家湾镇;南邻东坪井田;东邻中小煤矿开采区及黑岱沟露天矿田;西部为 6 号煤层 575m 埋深线。井田东西长 4.3~10.8km,南北宽 4.3~7.7km,面积 51.1490km2。
矿井设计可采储量为740.12Mt,矿井生产能力10.0Mt/a,服务年限为52.9a,考虑到井田西北部边界外区域暂无归属,此区域周边仅濒临龙王沟一座矿井,与其他矿井无矿权争议问题,后期划入本矿区范围可能性较大,初步估计此区域服务年限不小于18年,因此,加上此区域服务年限,本矿井总服务年限不小于70年。
二、招标范围:
龙王沟矿井及选煤厂项目 61610 工作面顺槽二标段工程包括:61610 工作面机头硐室,含机电设备硐室、调车硐室及设备基础、61610 工作面主运顺槽,含临时水仓、调车硐室、临时避难硐室、定向钻硐室、探水钻硐室等工程、61610 工作面切眼,含调车硐室、采煤安装硐室等工程、巷道掘进超前探放水及掘进注浆堵水工程。
2.2工程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点岱沟村龙王沟煤
矿。
2.3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率 100% 。
2.4主要工程内容(具体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最终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承包方式:
承包形式为施工总承包,合同形式为总价合同。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1)投标人应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投入负责本标段的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壹级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
(3)投标人近五年内应具有至少两个 300 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的矿井工程施工业绩,并出具明细(以合同文件为准);
(4)投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外施工单位的,按照《内建工[2007]261 号》的规定提交有效的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证明及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如中标,应当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5)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
1.公共要求:
1.1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2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2.1 近 2 年未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
1.2.2 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1.2.3 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1.3 企业信誉: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4 近 6 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1.5 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至 2018 年 9 月 3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