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棱格勒河水利枢纽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棱格勒河水利枢纽工程 已由水利部 以《青海省海西州那棱格勒河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自筹 ,项目PMC管理承包方黄河勘测规划设计 受业主海西州那棱格勒河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对主体工程施工Ⅰ标引泄水建筑物工程施工标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那棱格勒河水利枢纽工程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境内的那棱格勒河出山口上游约20km处,工程规模为大 型,工程等别为II等。枢纽主要建筑物由沥青混凝土心墙堆石坝、溢洪道、泄洪洞、引水发电系统等组成。水库总库容5.88亿m3,最大坝高78m,电站装机容量24MW,多年平均发电量8064万kW?h。该工程以供水、防洪为主,兼顾发电等综合利用,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益。 2.2 招标范围 本标段的范围主要包括溢洪道、联合进水塔、泄洪洞、发电洞、供水洞土建施工;压力钢管制造及安装;闸门、启闭机、电气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近十年内实施洞径5米以上水工隧洞施工累计5公里以上,及实施过海拔3000米以上大中型水利工程的主体工程施工 ; 企业财务、资信、运行状况良好,具有6000万元以上的流动资金 ,2013年至今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未被政府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信用网站实时查询无不良记录 ,具有有效的三体系认证证书; 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 ,且具有海拔3000米以上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经验;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经历; 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须持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现场陈述及答辩;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做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留意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 / 在 / (踏勘现场集合地点) 组织踏勘现场,在 / 具体时间在 / (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可自愿参加。投标人参加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的,交通工具 / ,食宿自理。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qh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