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建设资金除有关政策规定给予补助外,其余建设资金由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平县贝墩水治理工程已列入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2018年实施项目,工程位于和平县境内,治理河道总长27.1km(其中下车段9.6km,古寨、彭寨段4.90km,马潭河12.6km)。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清淤18.306km,新建护岸长37.93km,修建亲水平台36座,排水涵管73处。
2.2招标范围:按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内容施工。
2.3招标规模:招标控制价为48105115.95元。
2.4工期:12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至少23人,其中①项目经理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下同),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报名阶段与投标阶段应一致;②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含高级)以上职称;③施工员3人,质检员3人,资料员3人,材料员3人,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1人,均须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④专职安全员生产管理人员3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⑤拟派本工程的专业工程师中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的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有一个测量工程师、水土保持工程师、水利技术管理工程师);⑥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及其他岗位;⑦法定代表人、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均在2018年2月~2018年7月以投标单位名义购买了社保。
3.3业绩要求:2015年1月至今具有公开招标中标工程造价2000万元(含)以上的单项河道整治工程业绩,业绩取自“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须提供平台中含项目名称等内容并含网址的网页打印件,载有招标公告并含网址的网页打印页或报纸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3.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录入手续;②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无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发文通报或行政处罚的承诺书(格式自定)。如有隐瞒,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本项目拒绝单位和个人挂靠投标,一经发现,将依法取消投标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于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8月24日(共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持报名资料一式两份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1000元/套,售后不退)。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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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865824102
邮箱地址:1360568151@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36056815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