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及再利用改造
5、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5.1工程概况:
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合肥市北郊,该电厂属地区性电厂,主要供合肥地区工农业生产用电。电厂北临砀山路;南面为农田;西面是正在建设中的大房郢水库;东面一公里处有合瓦公路,电厂通过砀山路与合瓦路相连,交通便利。
本工程为合肥发电厂厂区生活污水处理及再利用改造项目,在厂区西侧围墙内设置一座处理能力10t/h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并能保证12t/h长期稳定运行)。设中水池收集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收作为循环水补充水源,处理水质应满足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部分指标达到国标地表四类水标准,原有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接入新建污水管网,原有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至机组冷却塔新设绿化管网,本工程应同步设置配套的水工、电气、热控、土建等设施。
5.2投标人负责本工程的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及储存、安装、土建建(构)筑物的施工、设备运行调试、试验及检查、考核验收、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一揽子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第二卷《技术部分》。
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7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7、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9、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32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近三年内(自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3套膜生化处理技术生活污水处理成套设施处理设备(日处理量不小于200t/套)投运业绩。
5、近两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提供承诺);
6、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踏勘项目现场,资格审查文件中应提供由招标人颁发的现场踏勘证。
7、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8、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0日上午09:00至2018年9月7日下午17:00
2、招标文件价格:400元/份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