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采油厂2018年局部增压长效增注设备招标
第九采油厂2018年局部增压长效增注设备招标
项目编号:ZY18-XA508-WZ597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18年局部增压长效增注设备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对本招标项目进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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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技术标准:详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1.3质量要求:合格,详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1.4交货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所属区域,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1.5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时根据招标人另行通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银行资信证明等相应资质证件。
2.3该项目只接受设备生产厂家参与投标,有能力完成本采购项目设备的设计、加工、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不允许以挂靠或其他任何形式投标。
2.4投标人近三年内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近三年指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2.5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经第三方审计的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的情况。
2.6商业信誉:“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不存在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见第四章)。
2.7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没有被处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裁判文书网)(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3.招标文件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08月2。至2018年08月24日(北京时,下同),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