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在一次开标时,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2.1标段划分及特征描述:本次招标范围拟划分为1个标段建设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白沙湾桥-矿汽车队段左岸新建坡式护岸(桩号1+248.37-1+686.56),招标控制价为172万元 。
2.2计划工期: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10月30日,总工期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2015-2017)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2015-2017)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1.1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2015年以来)有2项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省外企业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省外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职称),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所有标段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出具的单位和法人代表失信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无失信行为。
3.3市外投标企业必须持企业注册地及拟建项目工程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市内投标企业持企业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即可,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3.4由于本项目工期紧张、地质条件较为复杂,各投标人只能参与本次祁连山(黑河流域)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肃南县讨赖河等河道综合治理三个项目中的一个项目投标活动;祁连山(黑河流域)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肃南县讨赖河等河道综合治理项目一次招标过程中的各中标单位(以网页公示为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祁连山(黑河流域)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肃南县讨赖河等河道综合治理项目一次招标过程中报名后因任何原因未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5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年检合格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8由于本项目工期紧张、各单位在报名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同意提前开标的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8 月 20 日9时00分至2018年 8 月 24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