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第三热电厂2×300MW机组炉渣、石膏综合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2×300MW机组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已由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包头第三热电厂位于包头市九原区丹拉高速公路210国道引道南侧、包、石铁路北侧。电厂已建一期工程2×300MW,已建成投产。1号、2号机组每台电除尘设浓相气力输灰系统,设计粉煤灰产生量为54吨/一台炉•小时,实际粉煤灰产生量及质量受燃煤量、负荷率、煤种和灰分等因素影响,可能有偏差。两台炉共用直径为∮10m、容积为850m3平底粗灰库2座,细灰库1座,通过切换阀可切换。
规模:2×300MW。
服务期:
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招标范围:
投标方负责对产生的粉煤灰进行综合利用,并保证能及时对产生的粉煤灰接卸及拉运至综合利用场所;负责灰库的清理保洁;作业区域的洒水抑尘,不能形成粉尘二次污染,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环保、规范要求;全年粉煤灰产生量估算约18.6万吨。
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投标人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投标人不得在公司有不良记录;
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环评报告(环评报告应在有效期内,综合利用能力及范围应满足本次招标要求)及环保部门关于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文件。
(2)具有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粉煤灰综合利用的合同业绩(附关键页影印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8月20日9:00起至2018年9月7日17:00止。
获取方式:
1.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8月20日9:00起至2018年8月27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注意事项须知,并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后,点击提交审批。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
2.购买: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2018年8月20日9:00至2018年9月7日17:00)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800元,售后不退。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