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江苏公司惠山区检察-院档案管理ICT项目比选招标
移动江苏公司惠山区检察-院档案管理ICT项目比选招标
招标编号:ICT-PL-WX20180095招标编码:dlztb.com_20180820_101154588
开标时:2018-08-28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本项目为移动江苏公司惠山区检察-院档案管理ICT项目(项目编号:ICT-PL-WX20180095),采购人为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服务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2采购项目性质:货物、服务比选。
1.3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包括惠山区检察-院档案管理系统的软件开发及实施工作,包含信息采集、档案利用、档案管理、系统设置与维护等功能。
1.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6采购项目的服务时:合同签订后60天内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维保期1年。
1.7服务地点:江苏无锡,具体以采购人的需求为准。
1.8技术要求:详见比选文件中技术规范书。
1.9本项目中选人数量及每个中选人对应的份额设置如下:
(1)根据评审标准和办法,推荐综合得分排名最高的供应商中选。
(2)若此次比选有效应答供应商少于3家则本项目将重新进行公开比选。
采购人将统一组织应答报名并对应答人提交的应答文件进行审核。
二、应答人资格要求
2.1主体要求:应答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授权的分支机构),具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年检合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公司已经办理三证合一,则提供营业执照即可)。应答供应商营业范围包含本次比选内容,具有良好的服务和实施能力,应答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牌价以资格审查当天人民银行外汇中间价为准),以上金额不包括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
2.2一般纳税人:应答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提供税务登记证加盖一般纳税人章或其他可以证明应答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可提供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
2.3业绩要求:应答供应商具有2015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类似案例经验,需提供类似项目合同扫描件(必须涵括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签署时、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
2.4信誉要求:应答供应商须承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无不良服务记录、未出现过同类项目服务质量相关问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比选(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三、项目报名与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18年8月2。至2018年8月2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下同)获取比选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