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铁塔2018年绍兴镜湖行政中心微站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
绍兴铁塔2018年绍兴镜湖行政中心微站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
绍兴铁塔2018年绍兴镜湖行政中心微站建设项目,采购人为为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不划分标包。
1.4 建设地点:浙江绍兴(业主指定地点)。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应答。
2.1.4供应商须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1.5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1.6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入围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与铁塔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 相关产品在铁塔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2018年8月17日至2018年8月21日(北京时,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