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公告  公司  服务  工程招标公告  机组  集中  化工  神华  配电  钢球 

《抚州市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立法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

   日期:2018-08-2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抚州市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立法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抚州市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立法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依据抚州市政

《抚州市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立法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
《抚州市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立法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依据抚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受采购人抚州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一、采购项目编号:FZDH-X-2018-J011
二、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简要参数及要求 (万元)

1
《抚州市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立法项目 详见谈判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19

三、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三证合一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会保证登记证或2018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本企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谈判时供应商必须提供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8)
注:(1)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则只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供应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项可以不提供。
(2)以上所需文件均需在谈判截止时前递交,否则其谈判资格将被取消。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和谈判时为2018年08月28日14:30时(北京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z
 
扫一扫快速入网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授权书  |  认证审核  |  银行汇款  |  信用评价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