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300万元(不含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局房油机维保技术服务;年全省拟纳入维保范围的核心机房的中大功率油机预计130台套;签订框架合同,根据实际需求下订单;服务周期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复印件; 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外币,按发生(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为等值人民币);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的截屏打印件;请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对于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无需再额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但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3.2财务要求: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投标人必须提供近3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从2015年1月1日起至今,签订有(20KW以上)柴油发电机维护保养或维修合同,合同金额累计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注:
1)业绩以签署生效的合同为依据,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无法体现时间的,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和订单均无法体现时间的,以合同金额对应的发票开票时间为准;
2)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关键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及合同金额页等),原件备查。未区分投标产品和其他产品的不纳入统计范围,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的,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相关票据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3)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以订单为准(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及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的订单)。
4)只计取20KW以上的合同或订单金额。评定“20KW以上”依据合同或订单里的具体维保油机明细表所列的油机功率来确定。
3.4 信誉要求:提供《信誉承诺函》(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模板),并盖公章。
3.5 廉洁诚信要求: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模板),并盖公章。
3.6 授权要求:鉴于招标人在网运行设备“深圳赛瓦特”、“泰州锋陵”、“英国帕金斯”、“美国卡特彼勒”、“天津联讯”占比达85%以上,因此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获得以下招标人在网运行发电机组主要厂商:“深圳赛瓦特”、“泰州锋陵”、“英国帕金斯”、“美国卡特彼勒”、“天津联讯”中的一个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服务商资格证书(原厂商参加的不需提供授权书)。
注:1)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服务商资格证书,授权书的格式按照附件《在网运行设备供应商授权证书参考格式》要求。
2)同一原厂授权两家及以上授权单位参与投标的均做为无效投标处理。
3)以上品牌为招标人在网运行厂商,如果因为收购或合并等情况导致更名,在提供授权书时,由投标人负责说明。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品牌存续要求相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8月21日9时00分到2018年8月27日17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