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风电主机事故备机代储及维修服务框架采购(发电机部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风力发电主机(发电机)事故备机代储及维修服务 2018-2020 年度框架采购,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工作范围
2.2 建设规模:/
2.3 服务期限:二年。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拟采取年度框架招标方式确定集团 2018-2020 年度所辖风电主机事故备机代储及维修(齿轮箱部分)服务商,本次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方将按照中标单位报价与中标单位签订事故备机代储及维修服务框架协议,下属各风电公司根据协议内容单独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完成维修内容并单独结算,合同签订数量根据风电场实际需求而定。合同有效期 2 年,具体项目名称将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明确,仅供投标人参考,最终采购量以实际项目为准,具体机型详见招标文件。
2.5 标段划分:共计 3 个标段。
本次招标拟采取年度框架招标方式确定集团 2018-2020 年度所辖风电主机事故备机代储及维修服务商,合同有效期 2 年,具体项目在以下标段所划分行政区内风电企业:
标段一:装机容量 3328 台(内蒙、新疆、陕西、甘肃、宁夏);标段二:装机容量 1516 台(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京津冀);
标段三:装机容量 2469 台(山东、山西、河南、安徽、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江西、湖北、湖南、四川、贵州、云南、重庆)。
注:内蒙地区包含赤峰公司 1099 台,赤峰公司原合同于 2019 年到期后将执行本框架包段结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授标原则:每标段有一个中标人,一个备选人。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实施的需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要求:
3.3.1 如果投标人是制造商,必须具备机电产品或维修相关鉴衡认证或船级社认证(中国船级社或 GL 等其他国际船级社认证)的认证证书;如果投标人为维修企业,须具备机电维修相关鉴衡认证或船级社认证(中国船级社或 GL 等其他国际船级社认证)的认证证书。
3.3.2 在风电行业内有不少于近五年 100 台及以上齿轮箱的维修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文件,齿轮箱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质保期内维修业绩可提供与合同等同效应的相关证明文件)。
3.4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3.4.1 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
3.4.2 近 3 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4.3 近 3 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4.4 没有在公司的不良记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8 月 21 日至 2018
年 9 月 5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22 元,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