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县农村环境综合二期工程已由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以湘财建指【2017】27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18年农村环境资金。招标人为衡阳县环境保护局,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还应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原件、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和大专及以上学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 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以上人员均无在建工程,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 。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踏勘现场
4.1、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委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到本项目现场进行踏勘,了解和熟悉项目场地和周边环境情况,充分考虑项目施工的相关责任及风险,并凭项目现场踏勘图片和实际情况进行投标文件技术方案编制。
5.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5.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捌仟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
户 名:衡阳市
帐 号: 84388999910100031000287
8.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8.1根据衡阳市电子招标改革有关要求,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
请在衡阳市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8月22日至2018年8月26日17:30分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