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政采201808231
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2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登封市嵩阳路派出所改造工程已由登封市财政局备案审批,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登封市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登封市嵩阳路派出所改造工程
采 购 人:登封市公-安局
资金来源:财政
采购预算:573552.27元
工 期: 3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登封市嵩阳路派出所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响应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响应人应在“信用”( /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2018年09月04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方法为:开标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地点为:登封市 第一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09月04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七、
招标
联系
地
登封办事处
联系
电子邮件:dfwx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