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园村一社新村安置小区室外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园村一社新村安置小区室外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已由西宁市城北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以“城北发改字【2018】140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朝阳街道办事处北园村一社,资金来源为申请棚户区配套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代理人为江苏中源工程管理股份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实施道路硬化1000平方米、敷设上下水管道70米、新建消防水池500立方米、敷设天然气管道120米、铺装道牙石500米、绿化150平方米、太阳能路灯10盏。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3工程 3.2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新证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必须持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3.2.3近三年同类业绩至少一个的证明材料 。
3.2.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纳税证明 。 3.2.5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 3.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2.7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经营异常名录企业报名; ; 3.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