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食堂食用油供应单位招标
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决定就其所需的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食堂食用油供应单位采购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食堂食用油供应单位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YGXHGZ201808003
二、采购项目产品要求及预算金额*************************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包装:食用油包装符合《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GB/T17374)要求,标签标识必须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
本项目预算金额单价为人民币380元/箱(纯正花生油),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人民币235元/箱(一级大豆油(非转基因)),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注:本校在校师生为3900人左右,学校共有3个食堂)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磋商时应提供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网站、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磋商供应商具有类似及以上业绩(2015年至今服务过大中型企事业单位食堂食用油采购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成交通知书或甲乙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
3、磋商现场提供产品样品,产品必须符合相关质量要求(提供食用油合格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使用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一)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9月3日下午4:0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9月3日下午4:30:0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五、磋商响应文件获取时间:
1、请于2018年8月21日至2018年8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获取磋商文件。
2、需提供下列资料:
报名时须带磋商报名表(附表1)以下资料: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供应商具有类似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成交通知书或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