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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2018年第一批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8-2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3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衡阳市2018年第一批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施工项目已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以湘交计统[2018]56号文件批准列入年度养护工

1.招标条件

衡阳市2018年第一批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施工项目已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以湘交计统[2018]56号文件批准列入年度养护工程计划,建设资金来自国省定额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衡阳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里程共计30.571km ,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估算投资总额为9500万元 。

2.2 工期:本项目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

2.3 本项目施工工艺严格按照湖南省公路管理局制定的《公路养护管理标准化规程》及招标人制定的相关大中修工程实施细则执行,质量检验标准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质量等级要求: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不低于90%。

2.4 保修: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5年。

2.5 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及沿线附属工程等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招标控制价:开标前15天公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并且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均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一类乙级 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 51号文件、湘交函 88号文件认定为准);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 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总工 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需提供近六个月 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4 在近5年(2013年8月01日~2018年07月31日)中完成过一个30KM及以上二级及以上公路新改建工程 ,业绩须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可查询。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7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 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7年度D级、连续两年 评为C级,连续三年 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9 在“信用”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根据《关于衡阳市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实行网上预约场地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公告》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窗口办理CA认证后在衡阳 网上 报名,报名时间及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时间从2018年8月24日至2018年8月30日下午17:00时止。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

5.1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2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中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由投标申请人采用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投标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在2018年09月12日下午17:00之前递交(以到账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户  名:衡阳市

账  号:84388999910100031000295

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衡阳市2018年第一批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施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若未按要求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8年09月13 日上午10:00。

7.3

7.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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