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房·东旭国际一期B区施工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房东旭国际已由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实际面积按照规划联系单中的规划核面面积确定
2.4 工程造价:
2.5 资金来源:
2.6 监理服务期:
2.7 监理质量等级:
2.8 保修要求:
2.9 招标范围:
2.10 标段划分:
2.1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
3.2企业具备
3.3 企业近四年 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120000㎡的房屋建筑工程入围工程监理业绩。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
3.4.2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4.3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3.4.4拟任监理员应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3.4.5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5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 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 3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6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同时其投标人关键岗位人员在本省的在监情况在湖南省建筑信息网上查询。
3.7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8本次招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其它要求:
3.9企业入围工程监理业绩证明资料包括中标通知书 、监理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参与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 ,入围工程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4. 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基本资格审查;
4.2资格审查人员 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整个资格审查的过程由行政监委监督。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采用预交投标保证金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5.1投标保证金金额
5.2交纳时间:2018年8月30日下午14:00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基本资料审查时予以查验。
5.3交纳方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
保证金开户
帐 号:693287077
5.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 。
6. 报名方式及时间
6.1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资格合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凭以下资料报名:
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
企业资质证书 ;
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企业入围业绩证明资料;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的承诺;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作为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承诺;
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监理员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省外企业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
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 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
注:1、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报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参加报名。
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4、以上所有资料 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报名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2 报名时间:从2018年8月24日起至2018年8月28日止,每天9:00-11:30,14:00-17:0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