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福建福州
4#、5#卸船机干雾抑尘
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华能福州4#、5#卸船机干雾抑尘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的供应商。
(二)专用条件
1.投标人具备干雾抑尘的供货和安装能力,本项目安装部分工作可以分包,分包方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项干雾抑尘装置供货业绩或干雾抑尘装置安装业绩(须运行一年以上的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工程整体竣工验收记录等业绩证明文件,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7月24日9:00起至2018年7月30日17:00止,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