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巢湖发电
1、2号机组供热改造及厂外蒸汽管网建设工程无极可调热压机采购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
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4日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巢湖市
一、招标条件
华能巢湖发电 1、2号机组供热改造及厂外蒸汽管网建设工程无极可调热压机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华能集团安徽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华能巢湖电厂一期项目2×600MW级机组。电厂厂址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所辖的巢湖市境内,巢湖市区西北约6km。本次招标为华能巢湖发电 1、2号机组供热改造及厂外蒸汽管网建设工程无极可调热压机采购。
2.2 招标范围
1、2号机组供热改造及厂外蒸汽管网建设工程用管道无极可调热压机,包括整套设备装置及附件的设计、加工、配制、焊接、热处理和检验、运输、调试、技术服务等。具体见第三卷:技术规范;附件:供货范围清单。
2.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资格专项条款
3.6.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必须能在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查询。
3.6.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设备制造商的有效授权,且该设备制造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必须能在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查询。
3.6.3投标人在近5年内至少具有1台无级可调热压机供货业绩,且近5年内至少具有1台600MW及以上超临界火电机组出力在100t/h以上的无级可调热压机组的国内供货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关内容视作无效业绩。
3.6.4设备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多个同时具有有效授权的代理商参加同品牌同一型号设备投标的,所有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08月24日9:00起至2018年08月30日17:00止。
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
2.购买: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3.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