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电厂2018盐酸框架协议采购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度运行消耗性材料) 盐酸框架协议采购。已由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 海口电厂 以 运行消耗性材料支出批准立项, 项目业主为 华能海口电厂 ,资金来源:运行消耗性材料费用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华能海口电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由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 海口电厂组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单位地点为:海南省澄迈县老城开发区马村华能海口电厂;
2.2 招标货物名:盐酸,数量;300吨;供于机机组阳树脂的再生和工业废水的PH值调整的使用。
2.3 本标货物交货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日期为:按技术招标文件要求;
2.4 本标货物交货地点为:海南省澄迈县老城开发区马村华能海口电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5 3.1、投标人具备生产能力 及有关资质,近三年有 3个及以上的工业盐酸≥31%的供货业绩。
2.6 本次招标可接受经销商和品牌代理商投标。
2.7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的投标。
2.8 3.4、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危化品运输许可证、危化品运输、押运、装卸人员资格证,投标人具备运输、销售产品的资格和能力,提供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备案证明和盐酸的化学安全技术说明书证书等资料。
2.9 3.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供货合同3家单位以上业绩,具体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签字盖章页。
2.10 3.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2.11 3.7、拒绝不良行为记录期间列入政府主管部门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行业、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2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2.13 投标申请人上传报名表、资质文件及业绩等,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通过后再通知获取招标文件。由于时间紧迫,将报名表及资质文件等上传的同时也发到邮箱304099182@qq.com
2.14 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