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沅江市百乐棚户区改安置项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沅发改核[2018]5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 为沅江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沅江市百乐棚户区改安置项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三级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 为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5 招标人只允许投标单位对本次同时发布的沅江市百乐棚户区改安置项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沅江市南竹棚户区改造项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沅江市熊家冲棚户区改造项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个项目的其中一个标段投标,否则,其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均按照废标处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一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为:贰拾叁万元整 ,二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为:壹拾玖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投标保证金账户 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益阳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5.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8日9:3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