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潘家冲铅锌矿“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造项目已由醴陵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醴发改核[2018]3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资金。招标人为醴陵市潘矿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规模:潘家冲铅锌矿“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造项目占地面积26546平方米,建筑面积15800平方米。主要对泗汾镇“桂清园”安置小区内的供水、供电、道路、屋顶和物业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进行修缮、完善、更新和提质改造;项目总投资2396万元,其中建安费约2239万元。
2.3 建设
2.4 工期要求: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120日历天 。
2.5 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和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现行质量验收评定的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施工保修要求:按照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7 招标范围:①本次招标的设计部分为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服务;②施工招标的范围为完成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施工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相关入湘企业登记证 。
3.2 投标人须具备的企业资质: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 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拟任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 ,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无在建工程;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7.1项要求。
3.4本招标工程只接受不超过2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 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市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 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
5、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9月26日9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