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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庭湖绿色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四期工程项目(续建)

   日期:2018-08-2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洞庭湖绿色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四期工程项目 已由岳阳市君山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以岳君发改[2017]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洞庭湖绿色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四期工程项目 已由岳阳市君山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以岳君发改[2017]7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岳阳市君山区城市建设投资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

2、建设

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进行保修

7、招标范围:洞庭湖绿色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四期工程项目 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4、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均无在建工程;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 

6、根据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或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如有发生拖欠行为或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则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岳建发[2016]38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保证金咨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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