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王船山故居及墓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已由 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蒸发改[2017]154号文批准招标,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360万元,地方配套240万元。招标人为衡阳县文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工程概况: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2091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200平方米。
1)新建游客服务中心 721.6平方米,景区游步道2千米;
2)周边环境、绿化景观及其他基础设施478.4平方米 建设。
2.4 总投资额:项目总投资约60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360万元,地方配套240万元。
2.5 工期要求:24个月。
2.6 招标范围:故居及墓文化建筑、装饰、安装、绿化工程 。
2.7 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标准。
2.9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第279号令》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和大专及以上学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 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以上人员均无在建工程,并提供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 的养老保险证明 。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
4.2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其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壹拾贰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在报名截止日 前缴纳,以银行进账单为准。
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
户 名:衡阳市
帐 号:182499010400065200016685968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答疑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从2018年 08月 27日至2018年08月31日下午17:00时止自行在衡阳 网上 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通过网络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 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共4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缴纳资料费,再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 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