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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区邮亭圩镇郑家桥村、拱桥村土地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8-2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零陵区邮亭圩镇郑家桥村、拱桥村土地项目经湘财建一指【2018】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资金,本公告已

 

1、招标条件

      零陵区邮亭圩镇郑家桥村、拱桥村土地项目经湘财建一指【2018】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资金,本公告已经由 零发改许准字:【2018】44号文核准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永州市零陵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现委托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 进行招标代理,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具备投标资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要求

2.1项目

2.2项目编号: LWZB2018-0815-01

2.3建设规模:土地266.65公顷,涉及郑家桥村、拱桥村2个行政村;

2.4总投资:607.8万元

2.5计划工期: 180 天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2.7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具体如下:

项目

标段号

合理定价

建设地点

备注

零陵区邮亭圩镇郑家桥村、拱桥村土地项目

第一标段

369.83

邮亭圩镇郑家桥村

公开招标

第二标段

237.97

邮亭圩镇拱桥村

公开招标

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每个标段的具体金额以财政预算评审意见为准。报名不分标段,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针对本项目进行一次性投标报名,重复报名无效。招标范围包含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及其他工程等。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投标人应具有合格完整的工程建设管理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须配备项目负责人 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岗位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近六个月 的社保证明资料,并提供查询网址、户名及密码;

3.6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得变更。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参与投标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原件中标后将证押至永州市零陵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

6、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6.1报名时间:2018年828日至2018年93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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