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轻型叉车采购项目(重招)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中烟工业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410256.42元(不含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轻型叉车采购项目(重招)。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有效且有权经营标的物。
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有效(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所提供营业执照未记载注册资金及经营范围的情况,须提供在工商部门网站查询获得的投标人相关信息的打印页);
近 三 年(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等情形,不存在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报价资格的情形(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 三 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提供承诺书原件)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原件)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若非所投货物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的,则必须取得所投货物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或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