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GDCX02-WHZB18-0029( 01- 01)
日
期: 2018年08月28日
1.1
受 福建龙源海上风力发电 的委托,在 (网址: )和上采用国内 公开招标方式( 一步制、
网上开标)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企业 ,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
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 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2.2
投标人应在境内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企业。
1.2.3
投标人在近两年内不得有根据相关电力法规确定的人为重大责任事故的记录。
1.2.4
投标方人员须具有独立完成维护的专业技术力量和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
1.2.5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normal >1.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7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运行维护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运行维护、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无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发展改革委信用(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2.8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运行维护期。
normal >1.2.9资质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 。
序号 |
分包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人员要求 |
1 |
交通船租赁 |
1、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船舶及船员证书齐全有效,并经海事审核管理核准,具备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 3、工程业绩:具有同类交通船艇的运营经验,在近三年内不少于1个船艇及沿海工作艇的成功案例; 4、诚信履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服务质量无不良记录,近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近三年内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无不诚信履约记录; 5、限制条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 有符合本规定的专职管理人员及相应资质的机务人员: 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2.10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normal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气象条件、潮汐特性
略
2、风场地质
略
3、航行区域工况
该区域航道存在甲方风力发电机组,以及当地渔民的渔网和海带、龙须菜养殖绳索,潮间带区域存在紫菜养殖架。
4、根据发包方要求提供:东罗盘岛220kV升压站工程施工期海上交通服务承担福建龙源海上风力发电 南日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的工程管理人员的海上交通服务,以及福建龙源已建成的南日岛至石城110kV、220kV海缆路径范围巡逻警戒服务。时间周期为合同签订,进场服务之日起12个月。
5、船舶服务区域为福建龙源南日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范围及已建成的南日岛至石城110kV、220kV海缆路径。
6、船舶停靠泊位位于莆田市秀屿区南日岛码头 ;主要航行区域在南日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范围海域及已建成南日岛至石城110kV、220kV海缆路径海域;主要为近海海域,包含部分潮间带,两回海缆路径长度约12km。
7、具体需求:
具备满足南日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施工期间的交通服务及已建成的南日岛至石城110kV、220kV海缆路径范围巡逻警戒服务,共计1艘海上风电交通艇。必须可以在指定区域航行。必须适合在海带、龙须菜养殖区域中航行。交通船须配备厨房、卫生间,休息区设置空调,及足够的座椅和床位,以供工程管理人员途中休息以及特殊情况下的海上住宿。额定载客不少于10人。交通船需配备发电机组,除满足船上主机动力设备的供电外,还应满足照明、空调、仪表设备以及生活电源的供电要求,其燃油贮备应满足连续96小时不间断运行。为满足巡逻警戒服务需要,交通船需配备海上通讯设备及高音喇叭等,用于对海缆路径上可能损坏海缆的抛锚船只、采砂船等进行警告驱离,并及时向甲方汇报情况,配合甲方向海事部门上报相关情况。
normal >船舶要求如下表:
normal align=center >适航区域 |
normal align=center >船型 |
normal align=center >船宽 |
normal align=center >船长 |
normal align=center >吃水 |
normal align=center >主机功率 |
normal align=center >航速 |
normal align=center >发电机组出力 |
normal align=center >备注 |
normal align=center >深水区 |
normal align=center >单体交通船 |
normal align=center >4米以上 |
normal align=center >不小于20米 |
normal align=center >小于2米 |
normal align=center > normal align=center >双机各200kW以上,单机400kW以上 |
normal align=center >不小于12节 |
normal align=center >不小于50KW |
normal align=left > |
normal >
normal >`8、承包方式:总价承包,不得分包、转包。
normal >9、质量标准:确保运营服务满足发包方相关要求。
normal >10、计划服务期:为合同签订,进场服务之日起12个月。
normal >11、服务内容和范围
normal >负责工程交通船的运营和管理,承担福建龙源海上风力发电 南日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的工程管理人员的海上交通服务,以及福建龙源已建成的南日岛至石城110kV、220kV海缆路径范围巡逻警戒服务。
normal >船只停靠泊位为莆田市秀屿区南日岛码头 ,主要航行区域在南日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海域及已建成南日岛至石城110kV、220kV海缆路径海域;主要为近海海域,包含部分潮间带,两回海缆路径长度约12km;航行时段为白天的有效潮位期间;一天航行次数一般为一航次,特殊情况 不排除一天航行次数有多航次的情况。特殊情况时不排除在航行区域内海域抛锚过夜。若当日无安排海上交通服务,则默认执行福建龙源已建成的南日岛至石城110kV、220kV海缆路径范围巡逻警戒服务。
normal >12、服务要求
normal >船泊出航服务服从东罗盘岛220kV升压站工程项目部及其所属福建龙源海上风力发电 调度管理,服务的工作时间每天须根据潮位时间确定,默认每天执行巡逻警戒服务,如甲方要求海上交通服务,正常情况下提前二小时通知出航时间,服务人员需在下海码头附近住宿,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30分钟,投标人自行解决南日岛码头靠泊事宜。
normal >服务人员需服从福建龙源海上风力发电 的安全管理,乘员在船舶航行、靠泊码头时上下船,须听从船长指挥,
船长负责出海船舶和乘员的安全管理。
normal >负责建立巡逻警戒及出海航行记录台帐,详细记录出海时间、出海人员、航行路线和本航次的安全情况,巡逻情况应登记详细,以备突发情况可向海事部门准确汇报。
normal >负责船泊的卫生和保卫工作,建立相应制度,确保船泊所有设施清洁卫生,文明整洁;负责船泊所有设施、物品的保护与保卫,确保设施完好和物品不失窃。
全面确保船舶运营期间设备、乘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承担完全责任。
1.5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8月28日 09:00整到
2018年09月03日 16:00整 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