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天堂寨路、常青路、别山路道排工程招标
包河区天堂寨路、常青路、别山路道排工程招标
受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的委托,现对“包河区天堂寨路、常青路、别山路道排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18GBCZ1411
2、项目名称:包河区天堂寨路、常青路、别山路道排工程
3、项目地点:包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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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概况:项目包括天堂寨路(常青路-塔川路)、常青路(万佛湖路-龙川路)、别山路(十五里河路-龙川路),均为新建道路。天堂寨路项目起于常青路,终于塔川路,为城市支路,全长约812米,规划红线宽度18米。常青路项目起于万佛湖路,终于龙川路,为城市支路,全长约374米,规划红线宽度24米。别山路项目起于十五里河路,终于龙川路,为城市支路,全长约668米,规划红线宽度18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结构、照明、交通标志、标线、标牌、电力土建工程等内容,含清单、答疑及补疑、图纸、补充图纸、设计补充说明等全部内容。
7、项目概算:8270万元
8、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9、标段(包别)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为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4、项目经理业绩: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为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6、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1、报名时:2018年08月25日上午09:00至2018年09月08日下午17:30





